关于转发《四川大学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2011-06-07 00:00:00超级管理员
各党支部:
现将《四川大学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职工作岗位,党员个人采取签订承诺书方式向所在党支部进行承诺,党支部书记代表所在党支部向医院党委(党总支)进行承诺。各党支部和党员的公开承诺要求在6月15月底前完成。
附件:四川大学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
中共华西第二医院委员会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