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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及港澳台交流活动申报

2023-07-14 14:22:29院长办公室

赴境外参观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开展合作科研等,以及邀请境外专家来院交流、讲学、参观等涉外活动,均需提前申报。我院已在医互通上开通“因公出国出境申请”、“邀请国外专家申请”、“邀请港澳台专家申请”。请申请人和所在科室认真填报和审核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