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软件产品和著作权登记资金补助申报须知
2014-03-13 15:01:16科技部
1、前置条件
(1)在武侯区内从事科研、开发、生产的单位的软件产品(原则上应具有产业化条件)。
(2)申请资助的软件产品,应是登记公告之日在本年度内的(逾期不予受理)。
2、填写《成都市武侯区软件产品和著作权登记资金补助申请表》。
3、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税、地税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有效登记证书(交复印件,出示原件);
(4)经归口单位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的上年度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企业入库税费分月统计表。
4、成都市武侯区软件产品和著作权登记资金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归口单位推荐后,与相关附件一式一份,按A4纸张尺寸装订,并与电子档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