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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注意事项

2014-05-26 17:44:40组织部

   按照四川大学的相关规定,请党员按以下要求准备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1、应为新版党员介绍信;
        2、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
        3、党员组织关系从隶属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其它29所普通高校(名单附后)转入我校的,其介绍信抬头应写为“中共四川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从省外或省内其它单位转入我校的,其介绍信抬头应写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4、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我院将退回介绍信,并由本人重新办理。
        此外,属于四川大学(含华西临床医学院在内的各个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党员,需由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开具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再由本人交至我院党委。

附: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名单

1、四川大学

12、四川音乐学院

2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西南交通大学

1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4、四川教育学院

3、电子科技大学

14、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5、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西南财经大学

15、成都医学院

26、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5、成都理工大学

16、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7、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6、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17、四川烹调高等专科学校

28、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7、成都体育学院

18、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29、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8、四川师范大学

19、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30、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9、西南民族大学

20、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10、西华大学(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1、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11、成都中医药大学

22、西南石油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