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注意事项
2014-05-26 17:44:40组织部
按照四川大学的相关规定,请党员按以下要求准备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1、应为新版党员介绍信;
2、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
3、党员组织关系从隶属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其它29所普通高校(名单附后)转入我校的,其介绍信抬头应写为“中共四川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从省外或省内其它单位转入我校的,其介绍信抬头应写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4、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我院将退回介绍信,并由本人重新办理。
此外,属于四川大学(含华西临床医学院在内的各个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党员,需由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开具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再由本人交至我院党委。
附: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名单
1、四川大学 | 12、四川音乐学院 | 2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
2、西南交通大学 | 1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24、四川教育学院 |
3、电子科技大学 | 14、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 25、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4、西南财经大学 | 15、成都医学院 | 26、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5、成都理工大学 | 16、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 27、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
6、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 17、四川烹调高等专科学校 | 28、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
7、成都体育学院 | 18、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 29、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
8、四川师范大学 | 19、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30、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9、西南民族大学 | 20、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
|
10、西华大学(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1、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
|
11、成都中医药大学 | 22、西南石油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