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病人转院制度及流程
2017-12-14 16:46:08医务部(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纠风办公室)
一、目的
规范我院住院病人和急诊重危病人转往其它医院住院的程序,保证医疗安全和连续的医疗服务。
二、转院标准
1、病人主要疾病所需要的医疗服务超出我院的诊疗服务范围;病人已完成在我院的诊断、治疗,需要继续实施的医疗服务超出我院的诊疗服务范围;
2、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
3、我院住院床位已满,无法收入;病人病情危重,需要住院治疗,能够承受转运,同意转院;接收医院能满足病人住院医疗服务需求,并同意接收。
三、职责
1、科室主任是转院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防止不良医德医风及差错事故发生。
2、医疗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科室转院工作的检查监督、风险防范及指导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及考核之中。
3、医务部和总值班负责审批并联系转院接收医院。
四、转院程序
1、各科室住院病人主管主治医生提出申请,并经科室主任同意;急诊科本院注册医生提出转院申请,经急诊科主任同意,并在病历中记录。
2、正常工作时间内报告医务部,下班和节假日报告医院总值班,由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审批并联系接收医院, 接收医院派医生会诊后同意接收或电话联系同意接收,并安排好床位。
3、主管医生做好与患者本人或监护人、代理人的转院沟通告知工作,主要内容:
a. 告知转院的目的、必要性,可能发生的风险。
b. 转往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c. 征得病人的同意,并在病历中如实记录医患沟通告知情况及结果,双方签字认可。
4、住院主管医生完成病人“出院记录”,急诊医生完成“急诊病历”,内容包括病人病情、治疗经过、并明确注明转诊医院和转诊目的,患者转院时该记录随患者转去接收医院。
5、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评估确定转运方式,或与接收医院商定转运方式,并记录在病历上。
6、病人转院的转运程序:
a. 主管医生负责组织有独立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合适的车辆、仪器、药品和其它应急物资,在商定的时间进行转运。
b. 转运人员应观察转运过程中病人病情、处理紧急事件,并做好记录;
c. 向接收人员交接病情和转运过程;将“出院记录”、“急诊病历”交给接收人员;
d. 双方人员在交接单上签字,接收医院的接诊医护人员未签署接收转院病人交接单前,护送方不得视为转院病人已移送接诊医院。
e. 转运人员将转运记录、转运病人交接单归入病人病历。
7、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8、如果病人符合转院标准,但没有合适的医院接收,主管医生报告医务部或总值班,联系相应医院和专业医生会诊,制定治疗方案或直接参与治疗,按照会诊意见进行治疗,在适当的时机再行转院。
五、转院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