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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办公室部门职责

2016-09-20 15:59:56审计办公室

审计办公室自成立以来,不断自我完善,目前主要体现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审计监督评价等方面,职责范围如下:

㈠审计办公室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日常及专项审计工作,配合财务等经济管理部门做好医院内部控制工作,对医院经济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效益性作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审计、评价。

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政方针和政策,以及有关法规和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和促进整改,进行成效追踪,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

㈢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制定并执行审计计划、审计预算;定期不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㈣按照卫生部2006年51号令文件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逐步加强审计人员力量,逐步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审计重点:

1、审计医院年度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情况;

2、审计医院基本建设、修缮工程投资使用情况;

3、审计医院医疗设备购置、药品耗材及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4、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5、事务所审计意见的整改督办工作;

6、对外投资、经济效益、退费管理或领导分配的其他专项审计;

㈤配合医院实行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认真审查各种经济合同的。

㈥负责医院采购中供应单位的比选、询价,负责医院院内采购比选审计监督工作。

㈧配合卫生、财政、审计署等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审计等外部审计机构对医院进行的各种检查、审计。

㈨认真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做好审计基础工作,每年按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职称评定,不断提高医院审计管理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㈩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不断开拓进取,为医院的建设与发展争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