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华西二院〔2015〕36号)
2016-09-20 17:06:48审计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基本建设工程审计监督,防范资金风险,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51号)、《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院字〔2013〕33号)、《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2014版)(院字〔2014〕3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总投资估算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审计办公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对审计管理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与评价活动。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原则
(一)依法依规
(二)谨慎效率
(三)客观公正
(四)独立廉洁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事项,由审计办公室根据《卫生部关于部属(管)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管理的通知》、《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关于办理委托社会审计业务的有关规定》(院字〔2013〕34号)组织实施。
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责任体系
第六条 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要求及医院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施行由院领导组织协调,审计办公室牵头管理,后勤管理部/基建办公室、规划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社会审计机构共同参加的管理责任体系。各方应落实管理责任,分工协作,促进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审计办公室及社会审计机构职责如下:
(一)审计办公室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牵头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会同后勤管理部/基建办公室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管理,参加工程建设项目重要环节的有关会议,形成相应审计记录。
2.负责组织社会审计机构的比选工作,组织建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团队。
3.对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工程造价等事项提供审计咨询意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审计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进行确认。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建设工程管理实际需要,制订、修正、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5.完成院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二)社会审计机构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并对出具的管理咨询意见、审计报告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制订工程投资管理及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对受托项目经济业务活动和工程造价进行监督、管理、控制,促进全过程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接受审计办公室监督,做好医院各职能部门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反馈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按审计办公室要求提供相关工程造价管理记录及信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内容
第七条 工程立项阶段
(一)参加基本建设工程的立项可行性论证。
(二)参加基本建设工程的计划投资估算、经济评价讨论。
第八条 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阶段
(一)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招投标文件的会审。
(二)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合同文件的会审。
第九条 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投标阶段
(一)参加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文件的会审,检查经济条款的合理性、完整性以及招投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二)参加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的会审,检查合同经济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是否一致。
第十条 工程施工阶段
(一)参加工程货物采购招标或比选文件的会审。
(二)参加工程施工阶段补充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会审。
(三)参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的有关论证会议;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就工程造价影响出具咨询意见。
(四)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款项的拨付审议,会同后勤管理部/基建办公室、规划财务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五)参加建设工程项目的零星材料、设备认价,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认价咨询信息。
(六)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
(一)组织社会审计机构对涉及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核,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做好验收时间记录。
(二)组织社会审计机构审查竣工结算资料并出具报告,配合后勤管理部/基建办公室完成确认签批手续。
(三)配合后勤管理部/基建办公室处理索赔事件,参加索赔费用的审核。
第十二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阶段
(一)组织社会审计机构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报告,会同后勤管理部/基建办公室、规划财务部完成确认签批手续。
(二)按照医院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价
(一)配合后勤管理部/基建办公室、规划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审计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本办法与之相抵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2015年12月17日